黑龙江省2022年完成营造林122.6万亩******
中新网哈尔滨1月18日电 (记者 姜辉)18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黑龙江省完成营造林122.6万亩,完成村庄绿化5.7万亩,落实森林抚育456万亩,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2.2万亩,完成退化湿地修复1.6万亩,培育各类苗木8.7亿株,义务植树1716万株。
2022年,黑龙江省林下产业总产值实现814亿元,全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31个,面积达3120万亩。5家单位首批入选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单位。伊春森工签约了黑龙江省首例林业碳汇交易协议。全行业大力开展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认定毁林种参问题图斑4156块、8219公顷,共办理行政案件560件,移交刑事案件861件。
2023年,黑龙江省将完成营造林100万亩。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将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坚持以制度约束全社会共同遵守保护林草资源的行为,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向森林要食物。通过项目支持不断加固、加密、加长产业链条,扶强龙头企业,引导带动各类森林食物原产品增量。同时建立黑龙江省森林食物标准化生产体系并逐步规范各类森林食物生产环境,确保产品生态品质。积极培育龙江森林食品的“九珍十八品”地域品牌,如东宁木耳、桦南紫苏、伊春黑猪、饶河黑蜂等,通过品牌引领不断提升龙江森林食品市场影响力。(完)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